一、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办理指南
(一)、适用范围
(1)申请人应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外国高端人才(A类)标准条件,一般为:曾任国(境)外高水平大学中层以上管理职务或聘为教授、副教授的;各国国立研究所或国家实验室主任负责人、高级研究员等。具体条件请查阅《分类标准》。
(2)申请人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信用记录良好。
(3)申请人已与我校建立良好合作关系或参与国家、省部级及我校重大科技国际合作项目、外国人才项目,或未来3-5年间有多次来校访问、科研、讲学的计划。
(二)、办理要求
(1)院系报送情况说明,申请为来校访问的外籍专家办理《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主送单位国际合作处。情况说明内容包括:
a.邀请的专家基本信息(姓名、国籍、海外工作单位)
b.本次邀请专家来访的相关信息,包括在华停留时间、事由、院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院系与专家的长期合作计划(项目)及专家未来3-5年的来访计划
d.附上(2)材料清单内所要求的材料
电子版请通过校内邮箱系统发送至chenfy@qlu.edu.cn,纸质版原件(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报送至办公楼430室。
(2)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 | 要求 | 备注 |
1 | 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申请表 | Word文件 | 申请表模板见附件1. 请用中文填写,表内信息均为必填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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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邀请函 | 扫描件 | 需要单位抬头纸打印,有邀请人签字、加盖院系公章 | 外文材料需附中文翻译件 |
3 | 高端人才相关证明材料 | 扫描件 | 由受邀专家在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出具。 证明受邀专家(曾)任高层以上管理职务或聘为教授、副教授等符合A类条件的证明材料,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 外文材料需附中文翻译件。 |
4 | 申请人护照 | 扫描件 | 护照信息页扫描件。 | 护照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
5 | 申请人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 | 电子照片 | 近期免冠电子照片,白色背景,无边框,面部特征完整,图像清晰,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 | |
6 | 外专局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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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法人二级科研单位备案
独立法人二级科研单位为本单位专家办理《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时,需同时报送第(1)条中所述情况说明及外专局签发的《确认函》复印件,以便备案。
(三)注意事项
在材料齐全的前提下办理周期约为2-3周,如遇寒暑假及法定假日或特殊情况,办理周期会延长,请酌情提前申请。
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国际合作处办公室。
陈飞宇。电话:0531-89631016,邮箱:chenfy@qlu.edu.cn。
二、人才签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普通签证项下增设了人才签证(“R”字签证),发放对象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由驻外使馆、领馆或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发有效期为5至10年、多次入境的签证。
2017年底国家外国专家局、外交部、公安部出台了《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全面启动人才签证的办理。
为外籍专家办理R字签证,邀请院系需先通过国际合作处向山东省外国专家局申请办理《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以下简称《确认函》),山东省外国专家局审核后,在线出具《确认函》,国际合作处在线领取《确认函》并发送至院系经办人。
专家可持《确认函》及其他材料至我驻外使领馆办理人才签证。